EB病毒核酸检测试剂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2020年第16号)

本指导原则旨在指导注册申请人对EB病毒核酸检测试剂注册申报资料的准备及撰写,同时也为技术审评部门对注册申报资料的技术审评提供参考。

本指导原则是针对EB病毒核酸检测试剂技术审查的一般要求,申请人应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确定其中内容是否适用,若不适用,需具体阐述理由及相应的科学依据,并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对注册申报资料的内容进行充实和细化。

本指导原则是对申请人和审查人员的指导性文件,但不包括注册审批所涉及的行政事项,亦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如果有能够满足相关法规要求的其他方法,也可以采用,但需要详细阐明理由,并对其科学合理性进行验证,提供详细的研究资料和验证资料,相关人员应在遵循相关法规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是在现行法规和标准体系以及当前认知水平下制定的,随着法规和标准的不断完善,以及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本指导原则相关内容也将适时进行调整。

适用范围


EB病毒(EpsteinBarr virusEBV)为疱疹病毒科,疱疹病毒IV型,是一种嗜人类淋巴细胞的疱疹病毒。EBV是双链DNA病毒,基因组长约172kb,在病毒颗粒中呈线性分子,进入受感染细胞后,其DNA发生环化并能自我复制。淋巴细胞中潜伏感染的EBV可表达2种不翻译成蛋白质的RNA(即EBV-encoded RNAsEBERs),包括EBER1EBER26种核抗原(EBNA1EBNA2EBNA3AEBNA3BEBNA3CLP),2种潜伏期膜蛋白(潜伏膜蛋白,latent membrane proteinLMP),包括LMP1LMP2A/B

EBV在人群中感染非常普遍。除原发性EBV感染可致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外,EBV还引起慢性活动性EBV感染和EBV相关噬血细胞性淋巴组织细胞增生症等非肿瘤性重症EBV相关疾病。EBV还与许多肿瘤的诊疗相关。针对不同的EBV感染相关疾病,选择适当的临床标本和实验室检测方法,对于EBV感染相关疾病的诊断和治疗十分重要。

本指导原则所述EB病毒核酸检测试剂指基于分子生物学相关方法的核酸检测技术,以EB病毒核酸序列为检测靶标,对来自人体样本(如全血、血浆、血清等)中的EB病毒进行体外定量检测的试剂。结合临床表现和其他实验室指标,本类产品可用于EB病毒感染实验室诊断及临床应用。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基于实时荧光PCRReal-time polymerase chain reactionqPCR)等核酸检测方法的EB病毒核酸检测试剂。对于EB病毒定性检测或其他方法,可能部分要求不完全适用或本文所述内容不够全面,申请人可以根据产品特性对适用部分进行评价或补充其他的评价资料进行相应性能的验证,但需阐述不适用的理由,并说明替代方法的科学合理性。

指导原则适用于进行产品注册和相关许可事项变更的产品。

详细内容,见https://www.cmde.org.cn/CL0112/206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