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修订通过《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2014
212日国务院第39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自201461日起施行。

根据该条例,第一类医疗器械不再注册,而是实行备案管理。第二类和第三类的注册证书有效期延长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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